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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培训点关于201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依照《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26号)和《关于2018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陕师培〔2018〕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经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集中培训时间

    2018年10月27日-10月28日;

    2018年11月3日-11月4日;

    2018年11月10日-11月11日;

    2018年11月17日-11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晚上18:00-21:00)

    2.培训地点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一号教学楼(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二路)

    三、培训内容

    1.培训课程包括集中培训和自主培训,集中培训和考核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统一组织,自主培训由我院自主安排。自主培训应不少于10学时,计10分。

    2.集中学习包含“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教材是由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四本教材。

    具体培训班课程安排如下:

    班级(三)

         培训地点: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1号教学楼C3多媒体教室

    培训科目

    培训时间

    参加培训教师院校

    高等教育学

    10月27日-10月28日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教师职业道德

    11月3日-11月4日

    教育政策法规

    11月10日-11月11日

    教育心理学

    11月17日-11月18日

    四、注意事项

    1.依照省教育厅和高师中心培训考核管理要求,各培训点要加强培训考核管理,缺勤2次及以上或请假4次及以上者(半天为一次)取消考试资格;对刻假章、代签到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高校系统内通报,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各院校教师如需请假,请直接与本学校人事管理部门请假,由人事管理部门向我校出具正式请假函,我校不接受参训教师个人请假。

    2.每周培训前,请提前打印培训考勤卡,加盖本校人事管理部门公章后方可生效。开课前10分钟结束考勤,考勤结束后不再补录考勤。每周培训结束后,请按时提交考勤卡,遗失或未按时提交,按缺勤记录。参加培训的教师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考勤卡,在指定区域就坐。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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